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期间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用于分析、解决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实际问题,使学生得到工程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初步训练的重要过程。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教学过程;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为了加强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管理细则。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各系负责人7-8人组成,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全面工作。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织,主要任务是组织各系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评分标准、管理细则;审核、批准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备案;组织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进度和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毕业设计(论文)普查、抽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各专业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资格认证,负责实施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抄袭行为认定工作;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和改进意见。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立卷归档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1、指导老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的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中教授、副教授等相应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占一定的比例。如是外聘老师担任指导教师,宜配备一名校内辅导老师(可为助教)协助其工作,辅导老师工作量按照指导老师工作量的60%计。
(2)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8 人。指导教师名单由各系在第七或第九学期第十六周提出并上报学院,经学院批准后报学校备案。
2、指导老师的职责
(1)提出选题报告,包括选题的依据、目的、要求、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工作量大小及准备程度、现有技术和物质条件等,供课题组审查和学生选择。
毕业设计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拟定任务书、指示书、收集资料等。制订毕业实习调研计划,明确实习、调研的内容和要求。
(2)指导教师有责任帮助学生制定并周密安排好毕业设计的进度计划,并根据学生毕业设计的进度计划,与学生一起共同制定教学指导计划。指导教师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可采用集中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但每周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少于1学时,师生都应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做好考勤,并应有记录。
(3)指导教师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与设计方法的指导,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启发学生的创造性。
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要注意开展评价工作,组织学生进行交流,并针对设计、研究中出现的设计思想和研究方法问题给予简要评述,使优势互补、互相借鉴,激励学生深入思考,提高毕业设计的教学质量。
(4)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应进行全面审查,签审全部书面材料,审查基本合格后方可允许参加毕业答辩。
(5)指导教师应向答辩委员会提出有关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质量及应用价值等方面的评语、建议和意见。要求所给评语要实事求是,符合设计具体情况,切忌千篇一律。
(6)指导教师要从德、智、体各方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不良思想、言行和作风,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和帮助。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设计和违反纪律的学生及时帮助和教育,及时处理。
(7)指导教师应负责作好毕业设计文件的归档和收尾工作。
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不得对学生放任自流,如遇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班指导,须事先向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请假,并安排好指导教师不在期间的工作。
(二)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方有资格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是综合性的实践教学活动,为了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对学生提出下列基本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使学生受到如何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训练,学生应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性。学生本人应对工作的质量负责,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争取优异成绩。
2、学生在接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提出调查调研提纲。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应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必要的文献阅读。
3、学生应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上编写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列出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采取的方案与步骤。计划编写后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才可施行。
4、学生应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按照师生共同制定的教学培养计划,定期向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听取教师对工作的意见和指导。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爱护公共财物和文献资料,遵守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6、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严禁抄袭他人的设计(论文)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7、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应交回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材料(包括开题报告、图纸、调研资料等),并协助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8、学生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取消答辩资格:
(1)未完成指导教师规定的任务和要求;
(2)设计中有三分之一时间不在设计场所,或擅自离校,旷课累计达七天以上;
(3)查明有抄袭或代作者;
(4)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原则与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得到较为全面的训练;
(2)毕业设计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建设任务,力求来源于实际,尽量不做虚拟题目;
(3)题目可以有多种类型,但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题目应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5)题目的选择应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有一定的广度和难度,使其工作量和难度大小适宜,使毕业设计在培养计划规定时间内,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6)毕业设计可同一题目多个学生选做,但应各有思路或有所侧重;小组完成的毕业设计,团队既要合作也要有分工,个人独立完成的内容,其比例应不低于60%。
2、选题工作安排在第七或第九学期第十一—十四周,由学院教务下发通知,各专业具体组织实施。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协商确定,题目内容应由各专业审查,系主任签字确认,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作为正式选题向学生公布,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生与指导教师原则上实行双向选择。
4、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选题的,应由指导教师提出更换后的选题、设计任务与要求,并经系主任和学院审批后报校教务部门备案。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到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的二分之一以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四、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的原则与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毕业设计第七或第九学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编写,每年12月31日之前发给学生。
2、学生应在每年3月10日前完成开题,并提交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开题报告。学生开题时间不得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的三分之一。在规定的开题时间内未提交开题报告或未通过开题审查的学生推迟答辩。
五、毕业实习目的与要求
1、毕业实习是毕业设计的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对与毕业设计课题有关的对象,包括城镇、场地、建筑环境等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从中取得有助于毕业设计创作的感性认识、素材、论据与数据,为毕业设计作好准备,同时,毕业实习也是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手段之一,因此,毕业实习报告要单独评定成绩。
2、进行方式及实习时间:
学生根据毕业实习大纲的目的要求,及选定的毕业设计课题,分组按照预定的实习参观路线,在第八学期或第十学期1-2周由学生自主实习,以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3、毕业实习要求:
(1)实习之前应对毕业设计任务书进行仔细研究,弄清设计的地形、环境、规模、特点、功能及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摸清需要在实习中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基础资料搜集工作。
(2)实习调研应以毕业设计有关对象为主,同时还应扩大范围,进行综合性的参观考察,以增加实感、加深体验,启发构思。
(3)调研过程应勤于动口、动手,做出笔记、草图或摄影等原始记录,每位学生应亲自做调查记录并作为实习报告的素材,不得抄袭别人的成果。
(4)实习结束返校后一周之内,应将调查结果整理成实习报告交指导教师评阅。实习报告的主要内容应是调查对象的有关图形、数据和文字记录,特别应记述对建筑实物、城市(镇)的个人体验、分析与总结。实习调研报告文字及图片总工作量不得少于4000汉字。
六、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
1、学院成立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教学经验丰富,学术上有较高造诣、热心教学改革、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校、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
2、在毕业设计(论文)初期阶段,检查师资力量配备,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和学生资料准备情况、落实设计条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核查毕业设计(论文)资格,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阶段(学期第8~9 周),各专业随机抽取若干名学生,采用预答辩方法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由各专业组织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并组织必要的答辩,主要考察设计成果图纸是否达到阶段要求,并同时提交过程草图和相应的文字资料,达不到该阶段成果要求的停止毕业设计(论文)进程(60分以下),成果质量差者(60-74)不得参加最终评优。该项工作一般放在第9周左右进行。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期阶段(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完善情况、答辩条件和答辩准备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评估阶段(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其成果进行评估,通报评估结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完善、修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各答辩小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应按照学校要求上报不超过20%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作业,并同时上报至少1份最差作业,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评选,评选后如达不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合格。
七、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1、设计内容应全部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图纸要求。毕业答辩前答辩小组应对此进行对照审查。凡不足、缺欠的应拒绝提交答辩。
2、工作量要求
(1)图纸工作量要求:
建筑学专业:1号图不得少于8张。
城乡规划专业: 1号图不得少于8张。
土木工程专业:图纸应含有图纸封面、图纸目录、结构总说明,基础部分图纸、上部结构中梁、板、柱的施工图、楼梯及其它相关细部大样图。
工程管理专业:
工程项目管理方向:revite相关模型2个、施工设计图相关图纸3张以上(含施工总平面图)、A3以上横道图或网络计划图1张、基于施工组织计划的生长动画1个、其他必要的图纸(或者模型、图表)。
造价管理方向:工程量计算模型三维展示图、工程量计算模型图片3张以上、必要的指标分析汇总图表、其他必要的图纸(或者模型、图表)。
3、设计总说明书:完整齐备,装订整齐。文字不得少于3000字。
4、毕业实习调研报告,学生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5、提交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光盘一张。
6、每个毕业生必须完成实习调研报告、设计说明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设计图纸(或毕业论文)、A3文本(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成果光盘六种文件,方可参加毕业答辩。
八、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
(一)评阅工作
要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工作。
学生应该在答辩前5~7天将自己的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装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呈送答辩委员会组织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审查,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及水平、工作能力及态度等写出评语。
2、评阅人评阅
由答辩委员会聘请评阅人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仔细的评阅,并写出评语。
(二)答辩工作
1、答辩前6 周,学院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9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1~2 人,主持全院(系)的答辩工作。同时学院成立若干个以专业为单位的答辩考评委员会,答辩考评委员会一般由5~9 人组成,具体制定本专业的答辩工作进程计划,审定答辩小组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评定意见。
2、在答辩前二周,各专业完成答辩的分组工作,每一答辩小组设组长、秘书各一名。并将答辩小组名单、答辩时间及地点报学院。
3、在答辩前,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及中期预答辩检查情况,确定答辩的学生名单,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不得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达不到任务书规定者。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答辩资料不完整者。
(3)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重违犯校规校纪者。
(4)毕业设计(论文)中期预答辩为不合格者。
(5)毕业设计期间,连续请假时间超过一周者或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 者。
(6)指导教师认为不具有答辩资格者。
4、毕业设计答辩程序
(1)准备工作: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收齐学生全部设计文件、初评成绩、写出评语后按统一规定时间交负责相关答辩小组组长。
答辩小组组长应及时组织本组答辩委员进行审议,凡不合乎毕业答辩要求者,应拒绝提交答辩,并及时交与答辩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每个学生总的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40分钟以内。
(2)设计介绍:答辩学生先作设计简介,主要说明下列问题:设计题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设计构思与方案特点;设计所研究的主要内容和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途径与方法,设计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主要参考资料、数据来源等。报告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3)提问:答辩委员可就审阅设计和听取报告中的问题,向答辩学生提问。提问内容应在教学计划学习要求和毕业设计相关范围内。
(4)答辩:答辩学生根据所提问题,进行答辩。小组应作好答辩的详细记录。
(5)评分:每天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初步评定成绩;全部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并邀请有关指导教师参加,统一平衡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
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交叉评阅成绩及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其比例为40%、20%、40%,使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必须严格掌握把关,防止拔高攀比,无论是教师或答辩小组,都要注意等级比例,优秀不宜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20%,优良合计不宜超过60%。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成绩,指导教师成绩、评阅老师成绩,评出综合成绩,提交答辩委员会认定。指导教师对答辩委员会认定的学生成绩有异议时,可书面提出理由报学院教务科,由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复审,最后成绩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作最终裁定。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可组织有关教师对整个毕业设计答辩进行抽查和复答辩。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应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答辩人数、成绩统计、质量分析、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报学院教务科存档。
(三)教学质量评估
1、毕业设计质量评估是对毕业设计全过程的检查、分析与总结过程,目的是评价毕业设计质量水平,肯定工作成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今后毕业设计质量。
2、毕业设计质量评估的对象是: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以及软硬件设计(如工作条件、管理规定、工作计划等)。
3、毕业设计质量评估的内容包括:
(1)毕业设计成果评估,包括毕业设计质量、学生能力水平、德育和素质教育的效果和不足、经验教训等;
(2)毕业设计过程评估,重点是选题、调研(毕业实习)、实施过程、答辩评分;
(3)毕业设计条件评估,包括师资条件、工作环境、上机条件、实习经费等。
4、毕业设计的评估组织
(1)在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各指导教师要认真作好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课题完成情况、工作经验和教训、评估报告等),工作总结应报系主任。
(2)各系是由系主任牵头,由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组成。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四周前写出自评总结,上报分管院长。
(3)院级是分管教学院长组织,由各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小组。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六周前汇集各系自评成果,写出评估报告。
九、总结与归档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材料由学院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学校档案室,其他毕业设计材料归学院档案室,保存期为5年。
2、根据学校毕业生档案归档的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如下:凡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导师评语等全套材料交学院图档资料室立卷归档,并经该部门管理人员签署意见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十、补充说明
本工作管理细则自2021届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