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学科团队、研究生导师团队、科学研究团队考核办法(暂行)
根据《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十四五”学科发展规划》总体目标的要求,为确保学院“高水平学科团队、研究生导师团队、科学研究团队培育计划”取得成效,充分发挥各类团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凝练学科方向,建设高水平学科团队、研究生导师团队、科学研究团队与学科平台,提升学科水平和影响力,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及教师专业特长,学院拟建设6支院级团队,实行学科团队、研究生导师团队、科学研究团队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第二条 有空的团队建设遵循“突出重点,形成特色,集中力量,带动整体”的原则,实行团队考核制度。根据学院院级团队的运行情况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该办法每三年进行一次修改与调整。
(一)院级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带头人是团队建设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团队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带领团队开展工作,统筹安排相关资源,组织对团队成员进行内部考核。
(二)学术团队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从上年度2月1日至下年度1月30日。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学科建设委员会为主的考核工作小组于进行考核。各次考核前,团队负责人填写考核表提交学院,各次考核具体时间以学院学科办通知为准。
(三)考核方式
在团队培育过程中,根据学校下达的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各团队协助学院完成以下科研指标工作:
1、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2项以上;
2、承担项目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3、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获批实用新型专利1项;
4、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
5、承担学科建设任务,且年均培养硕士研究生2名以上。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1、团队运行良好,完成3项指标评为优秀。
2、总体运行尚好,完成2项指标评为合格;仅完成1项指标须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整改报告。
3、负责人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内部不能有效合作,无法正常运行为不合格。
(五)年度考核中,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优秀:
1、发表SCI一区、二区、CSSCI收录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或出版专著或教材2部及以上。
2、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厅重点以上项目、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创新团队合计1项及以上。
3、承担项目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或以贵州民族大学为完成单位获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贵州省教学成果奖。
4、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
(六)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工作中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
3、严重渎职或不履行岗位职责。
4、有剽窃、抄袭、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条 团队管理
对于期满考核优秀团队给予表扬和奖励;考核合格的团队须按照考核工作小组意见,向学院、学科办提供改进方案,同时也给予一定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经学院考核工作组讨论,对团队带头人进行调整,取消年度优秀评选资格,并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第四条 学术团队待遇
学院根据学术团队完成任务情况给予经费支持,具体经费分配由团队学术负责人统筹。
1、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年度给予团队经费支持1.5万元。
2、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年度给予团队经费支持3万元。
3、经费仅限用于论文专著版面费、专利申报费、图书资料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及会议费。费用当年未用完,不可累计到下一年度使用。
第五条 团队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未尽事宜,学院将另做补充规定。
第六条 本办法由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