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和《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 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调剂复试分数线、调剂计划、调剂复试比例及调剂时间
2.1调剂复试分数线、调剂计划
表1 2024年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领域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50分) |
调剂名额 |
环境工程 085701 |
263 |
34 |
51 |
30 |
地质工程 085703 |
263 |
34 |
51 |
9 |
2.2调剂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为1:3。
2.3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前必须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规定的调剂程序,凭我校通过该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书》报到。
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0:00~14:00,若调剂名额未满,则顺延开通至满足数量要求。
3.资格审查
3.1审查全覆盖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2复试考生需按学院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收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2.定向考生,须提供定向协议书。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3.3提交材料时间
调剂考生于2023年4月12 日中午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
4. 复试
4.1复试安排
4.1.1.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需参加线下复试,复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
4.1.2.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
项目内容 |
地点 |
考生注意事项 |
4月12日 08:00-12:00 |
报到、资格审查、抽签、缴费 |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南校区 环境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学院A218 地质工程:建工学院B504 |
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
4月12日 14:00-16:00 |
笔试考试《环境工程原理》(环境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工程) |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南校区 环境工程:教一D417、418、419; 地质工程:建工学院B501 |
自备签字笔等文具 |
4月13日 08:30-面试结束 |
面试(英语考查、专业面试) |
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南校区 环境工程:教一D417、418、419、420; 地质工程:建工学院A504,A505 |
可携带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
注意:同等学力调剂考生——环境工程专业考生加试《水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地质工程专业考生加试《普通地质学》、《环境保护概论》;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2.复试的主要内容
所有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查后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流程如下: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外语能力满分5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1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总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 笔试:
1)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原理》;地质工程:《工程地质》。
2)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
环境工程:①《水污染控制工程》、②《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地质工程:①《普通地质学》、②《环境保护概论》。
3. 面试
1)面试时间每个学生20分钟,主要考核内容:
①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英语口语测试,时间为5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中。
④科研能力访谈,测试以面试导师向学生提出科研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学生进行回答,并由面试导师组进行评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方式:
考生参加复试前,复试小组将严格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核实考生的身份,考生抽签以确定复试顺序。
5. 调剂
复试调剂缺额情况: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点2024年拟接收调剂考生人数39人,环境工程专业领域共调剂30人,地质工程专业共调剂9人。实行差额复试,考生按1:3比例进入复试。
调剂具体要求为:
(1)对所有申请调剂环境工程专业的考生,在同一调剂专业(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内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按下列顺序依次接收调剂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环境工程(085701),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环境工程(085701),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环境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科目相近,相近专业依次为:环境工程(083002)、环境科学(083001)、化学工程(085602)、材料工程(085601)。
(2)对所有申请调剂地质工程专业领域的考生,在同一调剂专业(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内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按下列顺序依次接收调剂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方向)(085703),考试科目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方向)(085703),考试科目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地质工程类相关专业,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相近,相近专业依次为: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方向)(081803)、土木水利(085900,085901,085902)、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00)、安全工程(085702)。
(3)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调剂考生请在我校发送《复试通知书》6小时(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段)内给予回复确认。
6. 录取
1)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2)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考生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百分制)
5)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相关材料扫描件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到指定邮箱(环境工程:1361088918@qq.com,地质工程:zhuyifeicugb@163.com)。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7. 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时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缴费流程见附件3。
8. 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各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如成绩复议),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1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9. 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10. 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本办法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11.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科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18374877554电子邮箱:13610889185@qq.com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13240316519 电子邮箱:zhuyifeicugb@163.com
电话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通讯地址: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生态环境/建筑工程学院 邮编:550025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缴费流程。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5: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6: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7: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贵州民族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