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86号)要求,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帮助2020届困难毕业生解决求职创业过程中的部分费用,促进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将对这部分学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做好毕业生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贵州民族大学全日制2020届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
二、补助条件
(一)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贵州籍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5.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6.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二)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外省籍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三、补助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发放程序
1.2019年9月3日 —9月1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报《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0年度)》(附件2)一份,并提供符合补助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附件4)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本学院。
2.由学院统一组织审核毕业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单独填写《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0年度)》(附件4)。9月11日—9月17日,由学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经学院公示后,由学院统一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的《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0年度)》(附件2)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所在学校意见一栏日期:填写公示结束后的第二天时间)。
4.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17:00前,请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的所有汇总材料统一交招生就业处(老校区:2号办公楼一楼办事大厅招就处窗口;新校区:C3学生活动中心1007室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的所有汇总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材料包括学院公示公告及结果报告、《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0年度)》(附件2)一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0)年度》(附件3),其中附件3还须交电子档,本科生申请明细表发送至576424360@qq.com,研究生申请明细表发送至569500735@qq.com。
5.2019年9月23日(周一)由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将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上报贵安新区人社局复审,核准后统一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五、注意事项
1.贵州籍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证明材料由校招生就业处请校资助中心统一出具,毕业生不再提交贷款合同等纸质材料。贵州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及残疾毕业生不再提交相关证明纸质资料,由相关部门进行比对审核,另外残疾家庭需提供户口本中残疾人和学生关系一页的复印件。贵州籍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申报补贴应按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的纸质印证材料。外省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报补贴应按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的纸质印证材料。
2.各学院在填写《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0)年度》(附件4)时,请将贵州籍学生排在前面并按贫困类型顺序(1-6)排列,外省籍学生排在后面并按贫困类型(7-8)排列,每个学生只能选填一种贫困类型(选填阿拉伯数字,不要带圈)。
3.由于人数较多,为便于捆装和搬运,请按“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顺序用胶水在左上角粘贴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并按申请明细表(附件3)中学生顺序依次排序。
4.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表中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卡号(中国农业银行)等信息,填写是否一致、准确、规范,避免信息错误影响审核及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对照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信息,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尽享,严禁将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向阳13511950351(招生就业处)
肖权权15519588092(研究生院)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9年9月2日